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2008-11-02 10:01:00
一、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⑵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⑷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⑵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⑶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⑷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⑸取得博士學位。 4、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人員,并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對于港澳臺居民,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2008年12月底止。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 2、身份證、會計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符合報考條件第4款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級別的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